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2年7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淮安仲裁委秘书处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监委委员、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戈利民主持召开向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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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淮安仲裁委员会,按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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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结果
争议金额:0
受理费:0
处理费:0
总计:0
该费用的具体金额以本会秘书处发出的受理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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