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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5日7时40分许,在一趟前往济南的航班的头等舱内,一名身穿白衣黑裤,头戴礼帽的乘客被广州市中院的办案人员请下飞机。这名乘客就是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知名投资人邓建国。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拘留决定书》, 以其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等多项违法事实,对其拘留15天。
邓建国被拘起因,在于其未按照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履行还款义务。2007年5月份,邓建国为拍摄电视剧《刁蛮公主》第二部,向黄某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2008年7月份,邓建国逾期未偿还借款,黄某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邓建国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仲裁庭经开庭审理,于2009年7月份裁决邓建国应向黄某支付款项共计310万元。裁决书送达双方后,邓建国一直未予理会,黄某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即对邓建国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却发现邓建国在各个银行的存款仅有18667.56元,法院只能从银行扣划回这部分存款,发放给申请人,并对其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后邓建国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还一再恶意躲避,大张旗鼓地进行投资、办酒席等高消费行为。尤其是今年6月份,在邓建国传出要和19岁女友在长隆酒店摆酒结婚的消息后,法院立即向邓发出了“限高令”,并要求酒店协助执行。邓建国无奈之下,主动和黄某达成和解协议,保证在今年7月4日前还10万元,其余欠款分期还清。但轰轰烈烈摆完酒后,7月4日过去了,邓建国没有还钱,随后却又宣布投资1800万元拍摄新剧。法院再次限令邓建国还钱,但他同样置之不理。10月14日,法院接报,邓建国将于15日上午飞赴济南,在一项活动中担任评委。虽然是星期六,法官仍然在清晨6时就赶到机场布控。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篇的一幕。
仲裁裁决书如同法院终审判决书一样,在法律上具有强制执行力,在债务人不履行裁决内容的情况下,法院会依申请人的要求强制执行。因此,提醒各位债务人切不可轻视仲裁裁决,以免最后落得“才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