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仲裁委实行仲裁办案助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30 【关闭
       为了提高案件质量,淮安仲裁委创新工作方式,推行仲裁办案助理制度,打造优质仲裁案件质量。截止9月底,仲裁工作得到平稳有序推进,仲裁案件受案量同比增长15 % ,案件标的额同比增长20 %,快速结案率在 83%以上。
       淮安仲裁委一直秉承"仲裁案件的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线"这一理念,始终紧绷"质量弦",创新仲裁工作思路和仲裁办案方式,把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淮安仲裁委在全省率先创立了仲裁办案助理制度,安排秘书处5名同志担任办案助理,办案助理的主要职责是协调服务仲裁庭依法高效审理案件;负责案件的审限管理和程序性审查;对仲裁文书初稿进行核阅,督促书记员按规定履行职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