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2-07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79日至8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支部进行了巡察。921日,巡察组向仲裁委秘书处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仲裁委秘书处党支部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秘书处党支部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各支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副书记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秘书处党支部按照巡察要求,经过多轮研究和修改,20181012日印发了《仲裁委秘书处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同时制定了整改清单,并将1329个问题的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设定了整改期限。

(三)推动整改进度。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对整改的每条措施一项一项紧盯落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关于"领导班子政治站位不高,没有把党支部作为领导核心,单位重大问题多年来一直由秘书长办公会决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支部关系不顺的情况,1119日已向市委组织部申请成立仲裁委秘书处党组。二是制订了《党支部工作规则》,完善了《秘书长会议制度》,明确各自会议讨论范围及相关程序。

2、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2015年以来,支部仅召开过2次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习党的相关规章,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20181011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20181115日召开了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庸俗化和老好人思想。

3、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缺乏深度,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党支部分别于10月份和11月份召开了两次组织生活会,第一次会议分管刘必权副市长到会参加并对会议召开情况作了点评,刘市长提出了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聚焦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等具体要求,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提出自我批评意见14条,相互批评意见23条,秘书长和1名副秘书长作了表态发言。第二次会议首先由支部书记传达学习巡察组关于组织生活会方面的反馈意见,对支部相关的整改具体措施进行再回顾,支部书记围绕创新意识、担当作为、统筹协调、党建工作等四个方面带头展开自我批评,其他党员结合自身一年来工作和思想认识实际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提出自我批评意见22条,相互批评意见29条,坚决纠正以往重视不够、批评不严、敷衍过关的做法,使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目的,取得了预期实效。

4、关于"主要领导与下属党员干部尤其是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了《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对谈心谈话如何开展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9月份以来支部书记分别与支委会其他成员以及普通党员谈心谈话5人次,支部副书记分别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3人次,并按规定做好了记录。

5、关于"党支部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市直单位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市纪委《关于加强市直单位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结合仲裁委秘书处的实际工作,分析仲裁机构权力构成和运行特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权力堤坝。二是制定了《淮安仲裁委秘书处重点权利管理实施意见》。严格依照规定要求,用流程图对权力运行进行固化,确保规定和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6、关于"未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和《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会议记录与保管办法》。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再上会研讨。规范议事程序和会议记录,坚决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9月份以来,所有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均依规提请派驻纪监组人员参加,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会议决策的执行力和透明度。

7、关于"‘两学一做排查存在问题与新的时代存在差距,政治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落实《淮安仲裁委秘书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全体党员10月份学习了习总书记考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讨论,11月份学习了习总书记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二是20181116日党支部组织秘书处全体人员进行政治基础理论测试,切实提高政治学习的实效性。三是平时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

8、关于"支部5名同志的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有的与其他工作混记,有的简单应付"问题的整改。

加强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统一配发了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对中心组学习记录提出具体要求,每次学习都提前将学习计划传达到每一位参加学习的同志,并且对学习记录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9、关于"党支部对党员疏于管理,对存在的个别党员身份问题不主动积极处置,支部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党支部工作计划。把党支部活动作为提升党的凝聚力的有效载体。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党员的在党意识,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二是单位有一位聘用合同职工因流转多个单位一直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相关材料长期缺失,目前已调阅了他的档案材料,安排专人走访相关单位查找。

10、关于"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偏低,既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也未研究制定工作具体方案"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对意识形态的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组织网络,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分解,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制订了《淮安仲裁委秘书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执行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并按方案要求抓好实施。四是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管理。明确研究咨询部负责对仲裁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仲裁员QQ群、工作人员QQ群等内外部网络平台意识形态内容的审核把关。五是强化支部书记责任意识。明确支部书记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在每年召开的党建专题会议中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责任落实。

11、关于"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领导班子充分认识抓好党建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主要领导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切实落实党建工作。平时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个月领导班子研究月度工作时都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到党建工作长抓长管长效。

12、关于"党组织活动形式化。党支部会议讨论党建工作计划,与新时代党建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党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活动、"三会一课"、工作微信号等学习平台和载体,加强学习。二是积极参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联系仲裁工作实际,928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三是在办公区三楼建立了党员教育室,在四楼建立了党员活动室,正在筹建党员文化室,统筹文化阵地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党建工作。

13、关于"党小组活动记录不真实。支部上党课不正常,相关资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课和党小组会议的记录,按照要求每季度及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二是对党小组活动记录不实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进行回头看,并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严格执行会议记录制度。

14、关于"党费收缴不到位。2017年以来,支部党费测算未达标准,收缴不足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依据规定,重新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金额,并以公开形式将党费清单告知党员本人,要求每名党员按照党费清单按月足额交纳。二是对之前缴纳不足额部分进行集中补交,目前已经足额收缴到位。

15、关于"选人用人基础台账资料缺失。干部选任过程中,相关原始表格缺失"问题的整改。

明确专人妥善整理保管选人用人基础台账资料,使用专门档案柜保存选人用人基础台账资料。目前全体人员的基础台账资料整理和完善工作已完成。

16、关于"干部考察体系不完善。干部考察的针对性不够,考察材料比较粗糙"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健全完善秘书处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完善干部考察体系,细化考察内容,提高干部考察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完善考察材料

17、关于"研究人事会议纪录没有使用研究人事的专门记录本,未见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内容"问题的整改。

使用研究人事的专门记录本。详细记录,全面反映班子成员表态发言的内容,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依规提请派驻纪监组派员参加会议,实施监督

18、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中层骨干力量薄弱,交流轮岗不足,工作热情不高"问题的整改。

积极培养干部,合理使用干部。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培养后备力量,逐步充实中层岗位。加强重点岗位干部的轮岗交流,不断优化单位组织结构,加大人员的交流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19、关于"人事档案长期未更新、未装订,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内容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新整理。委托专业人员对所有人事档案按规定要求进行了重新整理。对所有人员的"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了重新审核,共纠正不准确信息27条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完善了手续,完成了所有10位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的更新装订工作二是加强管理。对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收集、整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尤其把好档案材料入口和档案转递审核两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20、关于"20171218日,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对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发现问题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至今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秘书处当时虽对整改情况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进行了报送,但因秘书处档案管理专业水平欠缺,截至巡察时对此一直未整改到位。现已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委托专业人员重新核定、整理了人事档案,对所有人员的"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了重新审核,人事档案已全部按规范要求整理、装订并归档到位。

21、关于"党支部未能将主体责任贯穿于管党治党工作中,进行统筹谋划,工作仍停留在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担负起主体责任。二是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市纪委"季度工单"的要求,研究部署"主体责任"工作内容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细化措施,层层落实,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开展监督不够,季度工单未见落实痕迹"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执行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分管领导对所管理的部门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和提醒谈话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研究部署全年相关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落实季度工单,落实履职纪实要求,做到有形有痕,保证实效。

23、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概念生疏,相关内容不了解"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支部组织了集中学习教育,加强"两个责任"及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等相关知识学习,10月份组织全体人员上了廉政党课。11月份组织的全体人员政治基础理论知识测试中含有"两个责任"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内容。二是分三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9月份组织全体人员到德园接受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三是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不让小问题发展演变为大问题。

24、关于"在纪委综合派驻之前,党支部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一名副秘书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科学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真正做到挺纪在前。二是严格执纪问责。1人档案信息不真实,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让单位支付了应由个人承担的报刊费的2人进行了提醒谈话;1人在档案中更改年龄、工作经历等内容,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修订完善考勤制度。有效运用网络平台优势,对已实行的网上签到考勤方式进一步完善,修订考勤制度,每月公布上一月的考勤情况,每月抽查两次人员在岗情况。

25、关于"对工作失职,造成文书资料遗失的相关人员,没有启动问责程序"问题的整改。

在对文书资料遗失情况及相关人员责任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向派驻纪检组再汇报,秘书处领导班子再研究,落实巡察组的整改意见。

26、关于"自行发文评比表彰,配套发放县区仲裁分会及单位内部优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问题的整改。

涉及部门、人员已退回相关奖励。

27、关于"违规报销出差培训补助。违规发放文明城市创建补助内部招聘工作劳务费、以应发工资数超额发放工作人员第13个月工资"问题的整改。

涉及人员已退回第13月工资超额发放部分、违规报销出差培训补助、文明城市创建补助及内部招聘工作劳务费等费用。

28、关于"无依据发放移动通讯费;举行掼蛋比赛,无依据发放奖品"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放移动通讯费系因移动办公需要,按照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2018921日下发的淮事管[2018]39号文要求,已经将相关材料上报给相关部门等待批复。二是举行掼蛋比赛,是为推广仲裁制度而组织的一次宣传活动,奖品由社会上参加比赛的选手获得,今后再组织类似的宣传活动时,要考虑奖品的价值和发放依据,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组的意见。

29、关于"2017年办公楼装修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标段划分、施工监理等工程管理相关知识,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做好工程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出台《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明确部门职责划分、工作流程和责任追究。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工程档案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规范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流程,做到工程档案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的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秘书处党支部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秘书处党支部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320411;电子邮箱:huaianzcw@163.com

 

 

                 淮安仲裁委秘书处党支部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