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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部工作职责
1、负责秘书处工作规划和计划的起草、送审和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目标考核与管理工作;
3、负责仲裁委及秘书处文稿的起草和综合工作;
4、做好各种文件的呈阅、分办、催办和督查工作;
5、负责外事、接待和行政后勤工作;
6、做好秘书处机关的机要、保密、文件、图书档案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7、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8、承担仲裁委及秘书处的文印工作;
9、负责秘书处的党务、群团、人事、教育、安全保卫及劳资方面工作;
10、完成交办其他工作。
仲裁事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庭审安排;
2、负责庭审期间仲裁员及当事人的接待工作;
3、协助办案仲裁员做好案件调查工作;
4、负责仲裁案件质效考核督促工作;
5、根据仲裁庭提请,组织专家咨询会议;
6、负责法律文书内部审核;
7、负责仲裁案件档案立卷整理工作;
8、负责仲裁办案助理履职督促考核工作;
9、负责书记员履职督促考核工作;
10、加强同法院的协调联系,及时办理组庭后证据保全及财产保全有关手续。
仲裁联络部工作职责
1、负责秘书处仲裁宣传推广年度计划安排制定;
2、负责仲裁宣传推广网络建设;
3、办理仲裁员聘用工作;
4、负责仲裁联络员队伍建设;
5、负责加强仲裁行风建设和监督;
6、负责仲裁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立案部工作职责
1、负责仲裁案件立案审查工作;
2、负责复核仲裁案件受理费,核算仲裁案件处理费;
3、做好立案相关文件材料的接收、传递及立案信息内网录入工作;
4、做好立案送达工作;
5、加强同法院的协调联系,及时办理组庭前证据保全及财产保全有关手续;
6、负责案件相关情况的统计、整理工作。
研究咨询部工作职责
1、负责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散发宣传资料;
2、负责仲裁宣传资料编印及发放工作;
3、负责仲裁法律调研工作;
4、做好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和维护工作;
5、编印《淮安仲裁》,扩大仲裁影响;
6、负责各类合同格式文本编制工作。